47人初選案|新東9人求情 鄒家成一方求情指參選因信公民參與可改變社會

社會

撰文: 陳曉欣

發布時間: 20 小時前

最後更新: 19 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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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,45名罪成被告分批陸續求情。法官今(2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院)聽取最後9名被告求情。劉頴匡、楊岳橋、鄒家成及陳志全5人的代表律師均指被告屬「積極參與者」,何桂藍一方沒有求情。鄒家成求情稱,其參選初衷是因為相信公民參與可以改變社會,鄒在獄中學會降伏憤怒,學習安忍和懺侮。

本案為高等法院案件,不設陪審團,主審法官為《港區國安法》指定法官陳慶偉、李運騰及陳仲衡。

參選初選新界東的9人,包括認罪的劉頴匡、楊岳橋、范國威、呂智恆及林景楠,以及受審後罪成的何桂藍、鄒家成、陳志全及林卓廷今求情。

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稱何桂藍沒有求情。劉頴匡沒有律師代表,親自求情。劉稱,他自視為「積極參與者」當中的中低等程度。劉指他在抗爭派記招上沒發言或答傳媒問題,只是與其他人「攬頭攬頸」合照。

劉承認他在7.1立會暴動案獲法庭保釋期間干犯本案,劉稱他被控後已盡力不參加暴力示威,但他仍想覓方法實現其理念,所以選擇參與了他認為是最安全、由法律系教授戴耀庭發起的初選計劃,惟劉強調他認為35+計劃不可行,因為政府藉取消參選人資格已可令計劃失敗。

劉指,兩案社會背景相似,同為干擾立法會運作,望法庭考慮量刑整體性,另就保釋期間犯案作為加刑因素時酌情處理。法官李運騰指,劉保釋犯案或抵銷他就7.1立會暴動案的量刑整體性減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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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為楊岳橋求情指,楊母的求情信稱楊於加拿大大學畢業後在北京大學進修,可見他對中華文化及歷史的熱情。蔡指,楊未來無意再涉足政治,只會是普通市民。

蔡讀出楊的求情信節錄,楊稱他對於成為犯罪感到恥辱。蔡指楊的最大求情理由是及時認罪,建議法庭以3至10年之中間點作量刑起點,並考慮楊過往對社會的貢獻及良好品格等。

蔡另指,楊在3月25日公民黨召開記招時,其立法會年資尚短,只是主要發言人傳遞訊息,非主要推手。法官陳慶偉明言不同意辯方。

為鄒家成求情的大律師陳世傑指,鄒屬「積極參與者」,鄒案發時年輕,參選原因如同其他被告一樣,是為了港人利益著想,非為自己。陳總結鄒的求情信,鄒參加初選的初衷是相信公民參與可以改變社會,鄒在獄中學會降伏憤怒,學習安忍和懺侮。

為陳志全求情的大律師馬維騉指,陳屬「積極參加者」當中的最低程度,陳沒有參與任何協調會議或新東的民間選舉論壇,其參與度在《國安法》生效後更低。馬指,陳任立法會議員時致力推動性小眾權益,陳另獲前政府官員寫求情信。

聆訊下午續。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求情指,林屬於「其他參與者」,沈指林沒有親身出席協調會議,亦沒表現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感興趣。

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指,35+計劃不可能實現,由第一步取得35+議席也困難,因為政府可取消參選人資格,范直至被捕才知其所為是犯法。

7名被告已完成求情,被告呂智恆及林景楠明(3日)將求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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